2)第529章_我有一座英雄殿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ER=狩帽男的结论更不可动摇。可验尸结果又显示杀害珠代的犯人≠狩帽男。

  真幌KILLER=杀害珠代的犯人≠狩帽男=真幌KILLER。即真幌KILLER≠真幌KILLER。连不擅长数学的天城都能看懂单纯的等式出现了明显的矛盾。

  “杀害珠代的家伙和狩帽男之间,有一个是真幌KILLER,有一个不是。理论上是这样,但是……。”毛巾下的曾我呢喃道,“天城,你觉得是哪个。”

  “哪个是真幌KILLER?就算问我,我也不知道啊。”

  天城摇摇头说道。

  “只是我感觉珠代这事和之前发生的在手法上多少有点不一样。”

  “是指这次用上了可燃性喷雾剂么。在那之前真幌KILLER都是用汽油烧耳朵,可这次那家伙却用了可燃性喷雾剂。据说就算这样还是点不着,最后添了些废纸才勉强烧起来。”

  “嗯,手法太拙劣了点。之后用钝器敲击死者后脑勺,还赤手空拳就把下巴殴打至骨折的杀人手法又过于粗暴。”

  “这点很微妙啊。确实下手轻重和之前或许有所不同。但是。。。那个圆圆的掉在尸体旁边的东西是叫真幌兽么?先不说凶手放置了那玩意,而且只烧了左耳啊。”

  真幌KILLER烧死者耳朵的事情通过大众传媒早就广为人知,但只烧一只左耳朵的事情并未公开发表。实际上大约两个月前发生过一起模仿“真幌KILLER”的案件。结果最后逮捕的犯人经过调查判明为死者身边的亲属,然而犯人在勒死死者后把两只耳朵都烧了。因为媒体上报道比较暧昧,只是讲了“烧了死者的耳朵”,所以结果犯人把从脸颊到后脑部的大部分都烧了。

  这次的案件和原版非常相似。凶手正确地只烧了左耳的耳垂部分,只是在可燃性喷雾剂和汽油这一点上有所偏差。

  “比方说,会不会是凶手目击过以前的犯罪现场呢?”

  “这个么,我们每次到达现场之前就有围观群众在那里看热闹。有知情者也不足为奇。”

  这时曾我突然唰地抬起头来。才刚有暖意的毛巾“啪”的一声掉落在地板上。

  “假设,只是假设,杀害珠代的不是真幌KILLER,而是想让我们以为是真幌KILLER干的某人,那他为什么要把尸体丢在钟表馆呢。这不就代表那人知道那屋子是狩帽男,也就是正牌真幌KILLER的藏身之处么。。。所以我推测你就是犯人。你看如何。啊,说出来舒服多了”

  “就不要再开我玩笑了,前辈。”

  曾我虽然是开玩笑,但其中怎么着也有几十分之一的质疑意味,这让天城感到坐立不安,于是便起身走开了。搜查工作如此杂乱无章,令曾我的焦躁达到了顶点,天城明白原因出在这里。但是,如今他连大头针掉在被子上的声音都无法忍受了。

  “呐,耿子你是怎么想的呢?我现在完全理不出一个头绪来。为什么凶手一定要把珠代小姐的尸体搬到钟表馆呢?”

  把迟来的晚餐送入嘴中的当会儿,天城试着询问道。悄悄窥探妻子的摸样,只见耿子仅是单手撑在餐桌上,安静地望着天城。

  确实,凶手只烧了左耳,还在尸体旁边放置了真幌兽,可我觉得珠代小姐的案子是别人干的。”

  “这么说来你认为狩帽男就是真幌KILLER?”

  少见的耿子会对天城的看法进行附和。昨天还只是以“珠代小姐真是可怜啊。”来敷衍了事。应该是稍微对丈夫的困扰有点同情吧。然而脸上依旧面无表情,可至少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也不是这么说,只是觉得是个非常奇怪的人。”

  天城偷瞄了眼妻子。只见耿子水晶般的双眼如石像似地一刻不停注视着天城,毫无破绽。

  “A子主张真幌KILLER在每次行凶后的现场装饰是为了传递某些具体信息,因此他的穿衣习惯应当相当直白地彰显自我才对。”

  “很有趣的想法。但还是有点不对吧。如果靠服装能如此简单地彰显自我的话,他也无需铤而走险做出杀人这种极端的行为。”

  请收藏:https://m.bqgtop.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