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72章_我有一座英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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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凶手要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偷马。明明可以先把马杀了①,却直到行凶的深夜为止,将马藏在城堡背侧,如此大费周章都非得要将红马在那个地点、那个时间杀死不可。我理所当然地推断,这匹红马的存在是解开诺迪埃谋杀案里密室之谜的关键。为了布置一个密室,为什么凶手需要用到一匹马。我们要将死在塔下的红马身上被赋予的一切关于启示录的意义剥除,不要再将罗什福尔的马当成某种带暗示性的象征,单纯就将它当成一匹马来考虑。除去食用和当宠物把玩这两点,马的生物属性赋予它的‘速度’和‘力量’,无疑就是漫长的历史中马对人最大的利用价值。对,利用了马才能达到的‘速度’或者‘力量’,这两者之一对密室的构成是不可或缺的。

  “那么,凶手所必需的,是速度呢,还是力量呢?在这个场合一定是力量。要是凶手想利用马缩短在一定距离内的移动时间,或者增加在一定时间内的移动距离的话,那就是说,凶手想伪造所谓的不在场证明。然而在诺迪埃谋杀案的当晚,关系者中无一人拥有不在场证明。要是他们之中哪怕有一人确立了不在场证明,那么我们还有必要从速度的观点怀疑,是不是利用了马这一生物道具使得其不在场证明成立,而现实中这种怀疑已经缺乏必要性了。这么一来,凶手所需要的必然就是马的力量了。

  “马的肌力的确比人要强大得多,但空有这份力量是派不上任何用场的。要将马可以发挥的力量转化成人所期望的形式,需要将这

  ①原文为“藏起”,疑为原文出错。

  两者联结起来的某种“机关’。就好比想要得到将小麦碾成粉的力,就需要马拉的臼这一机关。可是,在诺迪埃谋杀案中,凶手是为了达成什么目的而寻求了哪种力量,并为此设置了哪种机关呢,这只需要看看残留在现场的证据便一目了然。排除凶手使用了彻底迥异的机关,并将其从现场完全移除了的可能性的话,凶手所使用的,就是利用马的最单纯、最原始的机关———根绳子。为了移动某个物体,或者为固定物体于一点以防止其不必要的移动,利用马来达到这一目的,最低限度有一根绳子就够了。从绳子这一简单的机关,我们可以推断凶手寻求的是哪种力和功效。综合各种条件考虑,凶手必定是为了用马牵拉人力所不能及的某种重物而准备了绳子。马到底拉了什么,只要对比绳索残余的两端便清楚明白。绳子的一端被固定在铁格子上。凶手总不至于想用马的力量拉破铁格子,考虑到绳另一端的位置,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绳的另一端固定在让·诺迪埃的尸体上。绳子在铁格子处被切断,露出一段新的切口,往斜上方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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