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4章_我有一座英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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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相当困难的。

  ·陈尸现场除了女性尸体之外,感觉不到他人存在·,这点获得了在场所有人员一致的认同。

  话虽如此,但在辖区已经任职超过三十年的刑警,还是一边自我告诫着“不要太过于相信直觉”,一边又再巡视了一次客房。

  然后,他的目光注意到了那台笔记型电脑。

  当刑警触碰了滑鼠一下之后,电脑发出了一阵低低的响声,接着便继续执行了;原来,那台电脑是处于休眠状态中。

  然而,荧幕上所显示的文件却令人一头雾水。

  虽然阅读之后得知这是一篇论述“放电人”的文章,但刑警却不知“放电人”所指为何。

  不仅是刑警的年轻搭档,从制服警官到鉴识组员,甚至询问了饭店经理,都没有人知道确切的答案。最后,刑警心想:“把它当成是什么搞笑艺人的团体名称,或许是最适当的吧!”

  然后就把自己的疑虑给撇到一边去了。其实他会有这种反应也不为过,毕竟,无论怎样从字里行间试着解读这篇文章的含义,都看不出任何一点像是遗书的迹象。

  除此之外,现场也看不出任何可供质疑为他杀的要素。

  勉强要说的话,唯一可以质疑的就是死者实在太年轻了;但话说回来,这世上年纪轻轻就猝死的人也不在少数。就算死者的身体没有发现药物注射的针孔,但是,需要靠注射的毒品也已经式微了好一段时日,因此,她也有可能是使用了什么药物,结果超出了心脏的负荷。

  ——总之,完全看不出任何他杀的迹象呢。

  尽管刑警这么想,但基于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职业病,他还是向饭店员工询问了一下钥匙的管理状态。

  客房的门是自动锁,所以其他人只有使用备份钥匙,或是被害者自己让对方进入,才有办法侵入房内,但根据经理的说法,饭店的万用钥匙并无遭窃的迹象。

  而且,死者陈尸的房间位于四楼,如果剔除掉无法由外侧开启的安全门,那么犯人就只能搭乘柜台旁的电梯上楼,途中很难不被其他人目击。

  ——就算先不管这些,如果是他杀的话,那就表示犯人是以某种不留痕迹的手法杀死被害人,然后脱光死者的衣物,以水将她淋湿后再离开的。

  包括犯人为什么要这么做的疑问,似乎全都是为了想像而想像的情景。

  为求保险起见,警方向饭店调阅了架设于柜台旁的防盗监视器,不过检查影像后,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而办理入住手续的赤鸟也没有神色惊恐的样子。

  查到这里,刑警终于喃喃说道:

  “看样子——,应该是病死的吧。”

  “就是啊。”大概是服了前辈的用心吧,同行的年轻搭档像是松了口气的表示赞同。

  随后赶来的法医也断定死因是心脏衰竭。

  即便如此,刑警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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