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2章_我有一座英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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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珠宝却完好地保存在原处。

  先被认作犯罪嫌疑人的,是鹿垣市县立高中的教务主任浜村康介。被害人的头颅等被发现,是由于有目击者称,浜村曾于事件发生两天后的深夜在河原掩埋证据。目击者是居住在附近的男子,其子是浜村所在高中的学生。因此,他立刻认出那个可疑人物便是浜村——浜村也是t地区的居民。

  警察传唤浜村并对其进行讯问。浜村立刻承认曾经在河原掩埋纸箱,但是对于其他犯罪事实却矢口否认。根据他的供认,案第三天的早上,他现公寓前放着一个纸箱。为什么不报告警察却将其隐藏起来——对于这一质问,浜村只回答,自己不愿意与杀人事件产生牵连。这让人感到费解。

  然而,警察在其后的调查中意外发现,被害者与嫌疑人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宇和岛逸子曾经对浜村实施过恐吓。

  警方对比浜村和宇和岛逸子的银行账户后现,在浜村提取现金的第二天,同等金额的现金存入了逸子的账户。根据这一事实对浜村进行质问,浜村终于供认了与逸子的关系。浜村曾与自己的学生发生关系并在情侣饭店门口被逸子拍到。逸子以此对浜村进行恐吓。浜村每月在生惨剧的废旧仓库向逸子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

  动机明确后,浜村仍然声称自己不是杀人凶手。他打算在那位女高中生垂水遥春天毕业后便与她结婚——再忍耐一个月便可以获得“解放”。逸子并不知道他准备结婚,似乎以为遥毕业之后仍然可以继续诈取钱财。浜村大叫道,本来盼望四月就去警察署控告她敲诈,但遗憾的是她却被人杀死了。

  浜村同时供认逸子还对其他人敲诈勒索,并认为那个人才是杀人凶手。的确,在逸子的银行账户当中,除浜村,还发现了其他恐吓“痕迹”。此外经调查,以前也有多起案件报告在仓库附近曾经目击貌似逸子的女子出入,其中也包括在浜村上班的日子。同时,对浜村有利的是,案发时他有着不在现场的证明。

  在垃圾袋里发现的遇害者钱包当中,保存着案当天四时三十分在鹿垣市的日式糕点店购买点心的付款收据——那包点心还未来得及开封便被放进了垃圾袋。鹿垣市与猪饲市之间乘车大约需要一个小时。即便逸子在鹿垣市购买点心后立即赶赴仓库现场,到达那里的时间也应在五时三十分以后了。这时,如果浜村杀害逸子并赶回鹿垣市,即使不考虑处理尸体的时间,最快也要到六时三十分了。可是,六点时,浜村和两个朋友在鹿垣市的酒馆共进晚餐。

  去关西出差的丈夫政人,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明也完全成立。因此,只能考虑凶手是其他什么人了。从存款金额及汇款频率推测,至少还有三个人被逸子敲诈勒索。凶手洗劫逸子公寓的目的,估计是为了收回恐吓证据。既然凶手的目的已经达到,则意味着可以表明被恐吓者身份的所有物证均不存在了。

  此外,从另一条线索中又浮现出一个嫌疑犯。大约在半年前,借丈夫工作时常外出之便,逸子似乎有了外遇。在遗留的笔记本上,记录着事第二天要与以“g”字开头的人在猪饲市幽会。然而,这位“g”究竟是什么人,现在已无从查起。但是,幽会地点被设定在恐吓现场,而幽会前一天又生了这样的事件,因此,调查重点自然放在了被恐吓者方面。

  “凶手一定就是那位教师,不会有错。”古川像怪兽一样试图说服同伴。自上中学起,已经抽了三十多年烟的古川,操着像被踩住的蛤蟆似的混浊声音说道。然而,那声音中却充满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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