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75章 官制大改_大唐农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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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评。

  所以,以后官员要是敢欺男霸女,司法部可以直接出令,廷尉拿人,审理,定罪,宣判,对于司法部的宣判的结果,皇帝虽然有特赦权,但没有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也不好驳回。

  孙享福在善阳,就从来没有一次驳回过司法部门的宣判。

  当然,对于在街边吃个零食,穿衣服不周正这样的小事情,在新的律法里面也将会裁撤,正真要受到处罚的项目,从原先的一千多条,减少到了一百条以内,对于官员和百姓行为规范上面方面的东西,几乎裁撤了九成以上,不是真正的犯罪,不会重罚,小的事情,警告,罚款,倒是有不少。

  既然有了司法部,那么刑部的职能就整个变更了,今后将分为四大块,治安署,侦缉署,防爆署,以及专门争对各类案件进行取证调查的调查署,这里面包括民告官的取证调查。

  这四大署将彻底改变以往存在感不强的刑部的职能,因为,改制之后,刑部手底下有除了城防军队之外,最强的武力了。

  以后,县衙的捕快公差,可都属于刑部治安署,县尉属下的县兵,则属于刑部的防爆署,再加上一个司法部的法官,那么一个县的司法刑狱系统,就成立了,而且相对独立。

  县令只管生产和地方建设,对于县内其它各部门只有监督权,奏报权,不可以强行干涉。

  而司法部门,虽然接受县令的监督,却也和财务部一样,要向他的上一级司法部门负责,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连县令犯法都可以管。

  这不仅弱化了地方主官的权利,更是让律法,刑狱,独立在了整个权力体系之外,而且把孙享福两年前就开始在善阳玩的双轨制度加了进来。

  这样一改了之后,内政管理起来就轻松多了,朝廷国库有多少钱,能用多少钱,找财务尚书一问,就清清楚楚。

  全国各地的刑狱司法,不是死刑需要钩决的,都可以由他们自行按律判处,即便是被县级司法判了刑的,还可以往州级司法部门上诉,甚至到长安的最高法院上诉,查案讲证据,判罚,以劳教,补偿受害者损失为最终目的,死刑很少,即便是有冤案,被冤枉者,也还是有很多机会伸冤,不会枉死。

  地方治安,防爆工作,也有专门的人管理,前期的主要工作,就是杜绝乡法胡乱处置百姓,将大唐所有百姓的生杀大权,掌握在朝廷手上。

  然之后,兵部职司不变,工部职司稍有变动,除了帮朝廷完成大工程之外,还要与商部联合,管理整个国家的制造业,将作监,不再独立被管理,也都划成了工部的一个部门,让其可调配的人力和产业资源扩大了很多倍。

  户部少了钱粮方面的管理,却又多了很多税收上面的任务,因为,李世民要照搬善阳的那套税收制度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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