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十二节 管治南印度_全球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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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敬奉真神,妄用信徒对他们的信任,自寻死路!”

  接着他又高声宣读了一道道的神旨:

  “从今日起,大神即为这片土地的神!

  各地的宗教信仰、社会现状不变,大兴湿婆大神信仰,帝国拨款,为伟大的湿婆大神修建神庙,各地均建!不过,大神是公平公正的,其它神的神庙,同样允许存在,不受湿婆大神教派的歧视,今后凡一切拨款,实现一对一,即往湿婆大神教派与其它神的(总)拨款是同样比例。

  各种神庙的祭司,须向当地湿婆大神参拜后,方可上任,重要神庙祭司必须经湿婆大神同意,才有权行使权力,”

  如此,既突出了皇帝所属的湿婆派别,又不让湿婆派别一派独大,一枝独秀,此为帝皇之术。

  下面就轮到对世俗的处置,待遇是非常宽容的。

  “帝国设置印度特别管辖区,派出总督,代表大神,处理印度事务,但并不直接行使帝国统治权力。首任总督大人是王朗(即三国中被诸葛亮骂死的那个)。”

  在这里,皇帝把南印度直呼为印度,是满怀祸心的,他准备在攻占贵霜帝国(即北印度)后,直接把贵霜帝国原属地方称为贵州,成为帝国的直属州,从而彻底把南北印度彻底肢解!

  “各地统治的国王、土邦主要遵守大神的诫命,不得有违,敢反对皇帝陛下的,即为渎神,废为贱民!

  听话的统治者,他们的地位不变,享有在领地内征税、行政、司法的权力,不过,在印度的华族拥有治外法权,不受当地法律管辖,犯法后由帝国法庭审判。(开玩笑,你们阿三拜牛,难不成要我们华族向牛行礼,我们军人最喜欢就是吃牛肉也!)

  现任统治者和日后继承者,须经帝国同意,领取任命状与印章,方有统治之权!每三年,还得赴帝国首都建业面圣,听从大神教诲!

  各地所属官员,依旧留任,禄位照享。帝国派出工作队,认真划定地界,从此各管各地!

  为体现大神的仁慈之心,各管治之地的统治者,须减租减税二成,让神民得到实惠。

  此外,各地统治者,不得拥有军队,现有军队,并不解散,全部纳入帝**队序列,归帝国兵部管辖。除了由当地财政支出,帝国再加以补贴。

  ……”

  一桩桩,一件件讲完了,大体上阿三的社会生活并不改变多少,帝国几乎全盘肯定了阿三们的宗教信仰。

  李亦奇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想在阿三大地上消灭阿三的信仰,就象在帝国消灭封建主义、孔子教一样困难,在后来的历史上,中国的封建主义直到急风暴雨的大革命时期才覆灭,而阿三的宗教,几经反复,最后是长存不灭!

  阿三的宗教,就象蟑螂一样顽强,可想而知,想消灭阿三的宗教,是多么困难的事,除非,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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