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4.别走_爱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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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蝶结,将女儿本就丰硕的胸部束得越发高挺,那深深的一道沟壑连关素衣自己看了都觉得脸红耳热。

  “娘,您怎么让我穿这种衣服?太羞人了!”她捂着胸口抱怨。

  “你懂什么?这是从九黎族传过来的样式,大长公主天天穿着这种裙子招摇过市,天气热了连纱衣都撇去,光着臂膀出门,看久了也就习惯了,细细一想还挺漂亮,至少比带袖子的襦裙漂亮。”仲氏弯腰替女儿戴脚链,谆谆教诲,“赵家既不入世家眼,又比不得朝堂新贵,后来干脆连爵位都没了,沦落为平民。你即使顶着一品夫人的头衔,京中也没有贵人看得上,平日怕是少有交际。来了燕京一年,你出过几回门?赴过几次宴?认不认识各家夫人?知不知道燕京城里最时兴的衣裳、珠宝、头面都是什么样式?整天就知道看书,简直白活了。”

  戴完脚链,她搬出许多精致的木匣,替女儿挑选头饰,语重心长道,“你是和离之身,虽然才华出众,性格却太过刚硬。娘说一句大实话你别不乐意,像你这样的媳妇,哪个婆婆敢要?也不怕娶一尊神佛回去,压都压不住。你现在最大的优势便是这张脸,娘不把你打扮得漂亮一些,让各家公子主动开口求娶,怕是没有冰人会上门。”

  她将一套翡翠头面插在女儿鬓发上,捏着她下颚左转右转,喟叹道,“我女儿如此绝色,便是赞一句倾国倾城也使得,到了文会一展长才,这婚事就不用愁了。”

  关素衣一直用手掌捂着自己凉飕飕的胸口,哂笑道,“娘,女儿刚和离,现在不急着嫁人。”

  “你不急我急。闭嘴,给你涂点口脂。”仲氏取出一大堆瓶瓶罐罐,开始往女儿脸上涂抹。仲氏乃农学世家,极其擅长种植植物,更擅长萃取利用。族中女子使用的胭脂水粉均为她们自己调配,效果比内宫贡品更佳。而仲氏是其中的佼佼者,认真起来连朽木都能雕出几朵繁花,更何况关素衣并非朽木,而是美玉。

  两刻钟后,走进屋收拾东西的金子和明兰简直不敢认了,结结巴巴道,“小,小姐怎么穿成这样?”

  佳人倚窗而立,锦衣华服。原本素净的脸蛋涂上鲜艳欲滴的口脂,眉梢两边各贴了一片小小的点状金箔,一双美目用墨笔描绘出眼尾的行迹,慢慢拖长,渐渐上扬,最终悄悄收尾,眸光略一流转便是一段旖旎风情,竟似一把钩子,将人的心尖紧紧勾住,又像一把钝刀,慢慢往你胸口里捅,叫你只能一眨不眨地盯着她才能缓解那心跳失速的痛苦。

  单只这张勾魂夺魄的脸庞倒也罢了,她竟穿着一件最时兴的齐胸襦裙,傲人双峰半露不露,浑圆挺翘;莹白肌肤半遮不遮,水滑细腻;行走时微风拂衣,勾勒出不堪一握的小腰;裙摆随之绽放,再璀璨的金丝银线也比不上她小巧精致的双足与脚踝上不松不紧悬挂的一枚红玉夺目。

  红的渗血,白的剔透,她一步一步不是踩在地上,而是踩在旁人的心弦上。这哪里是去参加文会,却是杀人去的!今日过后,不知多少俊俏公子的心要捏死在她手里。这样想着,金子和明兰齐齐吐出一口气,总算是能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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